1. 院教学委员会是我院教学管理指导和监督的机构,向我院教学工作负责。
2. 具有制定,修改我院教学管理规定和制度的责任。
3. 院教学委员会有权对我院任何一门课程和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随时进行检查和评估。
4. 对教学中存在严重问题者,院教学委员会有权终止其课程,并撤换主讲教师。
5. 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全院教材选用和教材建设的审查和决定。
6. 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全院相关教学活动(包括教学评估、教学比赛、教学成果奖的遴选等)的组织和评定。
7. 各委员有按时参加院教学委员会各项活动的义务;对经常缺席者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资格。
上一条: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领导听课制度 下一条:必赢线路检测3003no1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关闭】